條款及細則
  • 條款及細則:此活動「銀聯 • 澳門金沙購物城邦簽賬獎賞」(以下簡稱“活動”)受以下條款及細則約束。
  • 主辦方:此活動由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及東方威尼斯人有限公司(以下共同簡稱“本公司”)主辦。
  • 活動期間:此活動日期由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7月20日(逢星期五、六、日及2025年6月2日)(以下簡稱“活動期間”)。
  • 顧客參加資格:
    a. 此活動之參加者必須年滿21歲或以上,並為威尼斯人購物中心、四季名店、巴黎人購物中心及倫敦人購物中心(以下簡稱“澳門金沙購物城邦”)內任何商舖及專櫃(以下簡稱“商舖”)之顧客(以下簡稱“顧客”)。
    b. 顧客必須為金沙會會員並關注威尼斯人度假區微信公眾號以參加此活動。
    c. 商舖職員與其直系親屬、承辦商與其直系親屬、本公司與其在澳門的附屬公司之員工與其直系親屬均不得參加此活動。
  • 活動:
    a. 根據此活動之條款及細則,顧客凡於活動期間同日於一間或兩間不同商舖使用卡面上印有銀聯商標的銀聯信用卡及借記卡*之實體卡、銀聯手機Pay(包括但不限於Apple Pay及Huawei Pay)或銀聯二維碼(以下簡稱“銀聯移動支付”)成功通過銀聯網絡於消費時簽賬(以下統稱“銀聯卡”),其簽賬金額累積滿第5a條以下列表所述之總計銀聯卡淨消費金額,即可換領由銀聯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聯國際”)贊助且適用於澳門金沙購物城邦的銀聯購物券 - 獎賞推廣錢(以下簡稱“獎賞推廣錢”):
    *香港及澳門指定發卡機構所發行之人民幣銀聯卡除外。
    總計銀聯卡淨消費金額滿
    (同日一張或兩張不同商舖之銀聯卡總計簽賬存根)
    換領獎賞推廣錢
    獎賞推廣錢(適用於威尼斯人購物中心、四季名店、巴黎人購物中心及倫敦人購物中心)
    澳門幣20,000.00元 –
    澳門幣49,999.99元
    澳門幣400元獎賞推廣錢
    (澳門幣100元獎賞推廣錢四張)
    澳門幣50,000.00元 –
    澳門幣99,999.99元
    澳門幣800元獎賞推廣錢
    (澳門幣500元獎賞推廣錢一張 + 澳門幣100元獎賞推廣錢三張)
    澳門幣100,000.00元 –
    澳門幣199,999.99元
    澳門幣1,500元獎賞推廣錢
    (澳門幣500元獎賞推廣錢三張)
    澳門幣200,000.00元 –
    澳門幣499,999.99元
    澳門幣3,500元獎賞推廣錢
    (澳門幣500元獎賞推廣錢七張)
    b. 顧客需出示有效消費單據/商舖機印單據、相應之銀聯卡或透過銀聯移動支付的支付紀錄及其對應之簽賬存根正本以換領獎賞推廣錢。銀聯卡簽賬存根正本或銀聯移動支付紀錄上之交易日期必須在活動期間內。
    c. 用於換領推廣活動之有效消費單據/商舖機印單據上所示之消費金額與其對應之簽賬存根正本上之簽賬金額或銀聯移動支付紀錄必須為少於或等於有效消費單據/商舖機印單據上所示之淨消費金額。銀聯卡簽賬存根正本上之簽賬金額或銀聯移動支付紀錄須滿第5a條列表所述之總計銀聯卡淨消費金額,方可獲贈獎賞推廣錢,單筆消費金額超過澳門幣499,999.99元的銀聯卡簽帳存根或銀聯移動支付紀錄恕不被接納換領獎賞推廣錢。
    d. 於同一有效消費單據/商舖機印單據上之所有銀聯卡或通過銀聯網絡之銀聯移動支付交易均視作來自同一張銀聯卡或同一銀聯移動支付交易。有效消費單據/商舖機印單據必須清晰列明商舖名稱、交易日期、消費金額及所購買之貨品,而銀聯卡簽賬存根正本或銀聯移動支付紀錄必須清楚列明銀聯卡卡號、商舖名稱、簽賬日期、簽賬金額、有效之授權號碼及持卡人簽署(如適用)。如顧客於換領時未能出示銀聯卡卡號、商戶名稱、交易日期、交易金額等資料相符之有效消費單據/商舖機印單據正本、持卡人簽賬存根正本或銀聯移動支付紀錄、有效之指定銀聯卡,或持卡人所提供之資料不全,不論基於任何原因,持卡人將不可換領獎賞推廣錢。
    e. 所有損毀、過期及未能清晰顯示交易日期、時間、交易金額、貨幣或並未列明卡號當中任何數字的銀聯卡簽賬存根正本或銀聯移動支付紀錄,以及商舖機印單據均不被接納。
    f. 每位顧客於整個活動期間最多可參加換領回贈二十次。
    g. 獎賞推廣錢均以“先到先得,換完即止”形式換領。
    h. 獎賞推廣錢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優惠。
    i. 如獎賞推廣錢遺失、被盜或損毀,恕不可獲補發及退款。
    j. 是次活動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換領(澳門金沙購物城邦的指定推廣活動除外)。
    k. 根據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日期間澳門金沙購物城邦指定推廣活動之條款及細則,於該活動期間,顧客必須先參加該指定推廣活動並換領基本獎賞,方符合資格換領本活動之獎賞推廣錢(即該活動之銀聯卡消費尊屬額外獎賞)。
  • 於澳門金沙購物城邦消費:
    a. 以參加以上第5條所述之活動:
    i. 第5條所述之總計銀聯卡淨消費金額必須集合同日一間或兩間不同商舖(多於或少於恕不接納)之消費,顧客需保留商舖提供之有效消費單據以作換領。累積銀聯卡消費可集合一張或最多兩張不同商舖之有效銀聯卡簽賬存根,顧客需保留商舖提供之有效銀聯卡簽賬存根以作換領;
    ii. 每張消費單據之淨消費金額需最少達澳門幣200元;
    iii. 淨消費金額少於澳門幣200元之消費單據或消費日期非當天之消費單據恕不接納;
    iv. 於每一間商舖所購買之貨品及其總價值金額必須出示於一張單據上。同一件貨品之任何分拆單據恕不被本公司接納換領此活動;
    v. 兩張同日消費單據當中最多只接受一張餐廳、酒廊、咖啡廳或美食廣場單據作換領;
    vi. 此活動不接納任何購買商舖禮券之單據、預訂貨品的訂金單據、充值單據、銀行交易單據、船票、金光票務門票、酒店單據(包括住房、客房服務、休閒及水療等等)、歷險Q立方、Q立方王國兒童地帶、金光旅遊™單據、貢多拉之旅船票及巴黎鐵塔門票,以上單據均不可換領獎賞推廣錢。迪斐世澳門四季名店或澳門倫敦人店(以下統稱“DFS”)的網上購物電子收據恕不被接納換領獎賞推廣錢;
    vii. 所有信用卡簽賬存根(銀聯信用卡簽賬存根除外)、手寫單據、電子收據或重印單據恕不被接納參加此活動;
    viii. 複印、殘缺、塗污、損壞、篡改或不完整的消費單據恕不被本公司接納換領此活動;
    ix. 如消費單據上所示之單據總額為港幣(HKD)或人民幣(RMB),此活動將視其單據總額為澳門幣(MOP)並以1:1計算;
    x. 已參與換領之單據上的貨品恕不可退款,但可於購買商舖換取其他貨品,惟換貨須以有關商舖之換貨政策及規定為準。
  • 換領獎賞推廣錢:
    a. 顧客需於消費當天於下列所述之任何金沙時尚櫃檯出示以下物品及提供以下資料以換領獎賞推廣錢:
    一張或最多兩張同日不同商舖之有效消費單據;
    每張消費單據上所示之購買貨品(購買服務除外);
    顧客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護照);
    顧客之有效金沙會會員卡;
    顧客之電子郵件及電話;
    顧客已關注威尼斯人度假區微信公眾號的證明;
    透過微信掃描二維碼在威尼斯人度假區微信公眾號所獲取的顧客編號;
    提供相應之銀聯卡或透過銀聯移動支付的支付紀錄及其對應之簽賬存根正本;
    銀聯卡首4位及尾4位卡號號碼。
    b. 顧客必須親自換領獎賞推廣錢,商舖職員均不可代顧客換領。
    c. 所有合資格消費單據均須於換領獎賞推廣錢時被蓋章於單據正面,且不可於本活動期間再進行兌換。
    d. 獎賞推廣錢可於以下地點及時間換領:
    威尼斯人購物中心金沙時尚櫃檯 – 聖馬可廣場近商舖808
    威尼斯人購物中心金沙時尚櫃檯 – 瑰麗堂近商舖014
    澳門威尼斯人一樓東門大堂金沙時尚櫃檯
    四季名店M層金沙時尚櫃檯 – 近商舖1219
    巴黎人購物中心五樓金沙時尚櫃檯 – 近商舖517a
    門巴黎人一樓正門大堂金沙時尚櫃檯
    倫敦人購物中心二樓金沙時尚櫃檯 – 近商舖2022
    澳門倫敦人一樓莎士比亞大廳金沙時尚櫃檯
    櫃檯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日(早上10時正至晚上11時正)
    e. 縱有本條7a項之規定外,顧客仍可以晚上9時正後發出之消費單據在翌日換領獎賞推廣錢(除了2025年7月20日之消費單據必須於當天晚上11時正前換領)。
  • 使用獎賞推廣錢:
    a. 顧客可使用已換領的獎賞推廣錢至2025年7月27日(“有效日期”)。不論基於任何原因,獎賞推廣錢之有效日期均不獲延期。
    b. 獎賞推廣錢適用於任何金沙會參與商舖及專櫃(四季名店及倫敦人購物中心的路易威登除外),除非獎賞推廣錢上另有標示其他指定適用地點。
    c. 顧客必須消費滿以下金額以使用獎賞推廣錢:
    每消費滿澳門幣300元方可使用價值澳門幣100元之獎賞推廣錢一張;
    每消費滿澳門幣1,500元方可使用價值澳門幣500元之獎賞推廣錢一張。
    獎賞推廣錢累計使用之金額必須等於或少於消費總金額之三分之一(如消費滿澳門幣30,000元,可最多使用合共價值澳門幣10,000元之獎賞推廣錢)。
    d. 如顧客於單次消費中使用多張印有最低消費金額要求之獎賞推廣錢時,消費總金額必須等於或高於所有獎賞推廣錢註明之最低消費金額的總和。
    e. 如使用此活動中發行之獎賞推廣錢,顧客需以銀聯卡或銀聯移動支付通過銀聯網絡繳付尾款。有關獎賞推廣錢的附帶使用條款及細則,詳情請參閱該獎賞推廣錢的背面。
    f. 獎賞推廣錢不可用作繳付酒店住宿費用。
    g. 獎賞推廣錢不得轉售、更換、退款或兌換現金。如發現獎賞推廣錢被轉售,該券即屬無效且不得使用,以及該等顧客均不得再參加任何推廣活動。
    h. 任何獎賞推廣錢經損壞、更改、複制、手寫、偽造、水浸或以任何方式加以修改,或含任何電腦程序、印刷、機械、或排版錯誤,該獎賞推廣錢即屬無效且不得使用。
    i. 此活動中發行之獎賞推廣錢可與其他金沙會發行之獎賞推廣錢同時使用並受各自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 個人資料:
    透過參與此活動,顧客確認同意受本公司的私隱聲明https://hk.venetianmacao.com/hotel/about-us/privacy-policy.html(下稱 “私隱聲明”)所載條款及細則的約束。
    透過參與本次活動,顧客明確同意並確認其個人資料將基於本條款及細則,以及私隱聲明所載之目的被收集、使用和共用。顧客授權本公司自動或手動收集、使用、儲存和處理本次活動中向本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明文件、金沙會會員卡、地址、微信帳號、電郵地址、電話號碼,以及其他與本次活動相關資訊等)(以下簡稱“資料”),以作核對身份、獎賞換領之目的,以及推廣及營銷(關於本公司的新聞、推廣及其他服務),目的以改進資料庫市場細分、制定個人化市場推廣、開展參與者消費行為研究、進行統計性及滿意度的調查。另外,顧客亦明確授權本公司與其關聯公司(共同簡稱“金沙”)共享及與任何與金沙達成書面協議的任何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共享資料,該協議與本公司的私隱政策大致相若。此目的是為了保證參與者在金沙旗下的各物業感受到始終如一的個性化體驗。
    顧客承認,所授權之資料轉移會構成個人資料的國際轉移,並且金沙以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所在的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可能具有與參與者所在的司法管轄區不同的個人資料保謢法和保護措施。本公司會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中有關個人資料跨境傳輸的相關規定,並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顧客有權查看其個人資料、要求提供更多有關其儲存及處理的資訊、要求任何必要的修正、撤回此處的同意,或單純選擇不再接收本公司的營銷信息。顧客有權隨時通過郵寄信函至澳門氹仔望德聖母灣大馬路澳門威尼斯人酒店行政辦公室二樓,或者發送電子郵件至privacy@sands.com.mo通知本公司,以停止接收上述商業與營銷資訊, 或要求更改、刪除或查閱其所提供的信息。顧客的資料將根據法律要求並按照本公司的資料保留及分類政策予以保留。本公司採取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保護資料不受未經授權或非法處理、意外遺失、破壞或損壞。
  • OFAC 名單:
    顧客須知悉由於本公司的母公司為總部設於美國的Las Vegas Sands Corp. (“LVSC"),所有LVSC旗下經營的酒店法律上均禁止與美國財政部的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AC")《特定國民與禁止往來人員名單》(List of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Other Blocked Persons)(包括恐怖分子及毒販)(“OFAC名單")所指定之任何人士或實體開展業務,因為LVSC及附屬公司可能會被斷定自任何該等被禁止的商業活動中直接或間接獲取收入。OFAC名單載於https://sanctionslist.ofac.treas.gov/Home/SdnList。顧客聲明及保證他們目前並無被列入OFAC名單,或任何類似受限制方名單,包括由其他政府根據適用的聯合國、地區或國際貿易或財政制裁所持有的名單,以及博彩監察協調局(“DICJ")及/或內部禁止顧客名單。所有已被列入或在是次活動舉辦期間被列入此等名單者均不得參與此活動或將被取消資格,本公司保留權利不向其頒發或不允許領取獎品。如顧客已被列入或在此活動舉辦期間被列入此等名單,則需立即通知本公司。
  • 其他:
    a. 本公司保留隨時暫停或終止此活動之所有權利,並不作另行通知。活動暫停或終止後,顧客於當日及期後之消費將不可換領獎賞推廣錢。
    b. 本公司於任何情況下將不會就是次活動而產生的問題及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 如果顧客違反此條款及細則,所有獎賞推廣錢將被視為無效,且顧客無權再兌換任何獎賞推廣錢。
    d. 本公司保留隨時取消顧客參與此活動的資格、在必要的情況下修改本條款及細則,或取消或終止有關此活動之所有權利,並不作另行通知。
    e.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f. 此活動須受澳門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顧客同意因此活動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糾紛或法律訴訟,均受澳門法院的專屬司法權管轄。
    g. 若本條款及細則英文與中文版本之規則及內容存有差異,則一切以英文版本之條款及細則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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